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房屋买卖 > 北京盈科刘丛律师:什么样的顶账房能顺利过户?
李焕稳律师
北京-朝阳 | 北京汇祥律师事务所
执业13年
北京专业房产纠纷律师
13521641166
在线咨询

北京盈科刘丛律师:什么样的顶账房能顺利过户?

作者: 刘丛律师 2023-05-11 162574人阅读
顶账房对于很多做生意的朋友来说,一定不陌生。近些年来,为了缓解流动资金的压力,很多人选择用房子来抵债。可是,大家可能不知道,并不是所有的顶账房,都能顺利过户。

要想顺利地拿到顶账房,关键看双方达成的《以房抵债协议》的类型和效力。

根据法律规定,《以房抵债协议》分为以下两种类型:

第一种类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后,因为债务人无法还债,才达成的以房抵债协议,顶账房可以过户

比如,王先生向张先生借款300万元,约定半年后还款。到期后,王先生迟迟凑不齐资金,于是跟债主张先生约定,用自己价值300万元的房子抵债,双方签署了《以房抵债协议》。

只要这个协议不存在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等无效情形,就是有效的,房子可以顺利过户。

第二种类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双方就达成了以房抵债协议,约定债务人未来无法还债,就以房抵账,这样的协议违反了法律规定,顶账房无法过户

比如,如果王先生向张先生借款300万元,双方在借款时,就达成以房抵债的约定:如果半年后王先生还不上钱,直接用名下价值300万元的房子来抵债。

此类约定触及了流质、流押的法律禁区,如果债主张先生诉至法院要求过户顶账房,法院很难支持。

法律依据

1、《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法〔2019〕254号

44.当事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达成以物抵债协议,抵债物尚未交付债权人,债权人请求债务人交付的,人民法院要着重审查以物抵债协议是否存在恶意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等情形,避免虚假诉讼的发生。经审查,不存在以上情况,且无其他无效事由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2、《民法典》

第四百零一条: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第四百二十八条: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质押财产优先受偿。
该作品系律赢时代网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房产纠纷专业律师推荐
张学研律师
北京-朝阳 执业19年
毕业于北京大学法院院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北京市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员 中华律师协会会员 北海国际仲裁院仲裁员 北...
13810496948
在线咨询

房屋买卖律师说法

贷款买的房子还能抵押贷款吗
在房地产市场中,许多人选择通过贷款的方式购买房屋,以分期还款的方式减轻经济压力。然而,随着生活需求的变化或突发情况的出现,一些购房者可能会考虑将已贷款的房屋再次进行抵押贷款,以获取额外的资金。那么,贷
08-07 191879人阅读
以贷款买的房可以加名字吗
对于许多购房者来说,贷款买房是一种常见的购房方式。然而,在贷款购房后,许多人会有这样的疑问:已经贷款买的房子还能不能在房产证上加名字呢?
07-25 166735人阅读
新买的二手房漏水原房主应该赔偿吗
在房地产市场中,二手房交易一直是一个热门话题。然而,在交易完成后,一些购房者可能会遇到一些意想不到的问题,如房屋漏水。当面对这样的问题时,很多购房者会困惑:新买的二手房漏水,原房主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07-01 145908人阅读
买房因为贷款办不下首付可以退吗
在购房的过程中,很多人会遇到这样的问题:因为各种原因,贷款申请未能通过审批,那么已经支付的首付款是否可以退还呢?这是一个涉及到购房者权益和开发商责任的重要问题,下面我们来详细探讨一下。
06-26 122526人阅读
买房贷款因个人原因下不来怎么办
在如今的社会,购房已成为许多人生活中的重要里程碑。然而,在追求这一梦想的过程中,有时会遇到各种意料之外的挑战,其中之一便是因个人原因导致的贷款申请被拒绝。面对这样的困境,我们该如何应对呢?
06-26 122219人阅读
关注律赢时代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