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房屋买卖时要签订书面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买卖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公证的,公证机构依法出具公证书后,房屋买卖公证就具有法律效力。那么房屋买卖工作需要哪些材料?下面律赢时代网就为大家介绍一下。
1、委托人是夫妻关系的,需提交结婚证,房产证(根据公证员要求补充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票,房屋权属档案查询证明等),如结婚证为异地民政部门颁发,需提交结婚证公证书或本人在津人事档案存档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2、委托人是异地户籍单身人士的,需到户籍所在地的公证部门办理能证明其单身的公证书和房产证(补充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票,房屋权属档案查询证明等)及复印件;
3、委托人是离异后单身的,需提交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民事判决书,调解书),房产证(要求补充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票,房屋权属档案查询证明等)及其A4复印件。若约定不明或在法院调解书中没有涉及处分财产的,可根据公证员要求提交补充证明材料或需前妻(前夫)到场确认房屋产权归属;异地离婚人士需提交离婚证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离婚协议公证书及离婚后未再婚公证书及其复印件;
4、按照新的规定,还要提供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包括夫妻、父子母子、岳父母、甥舅等);委托书中不得委托代理人代为收取卖房款,代理人属于委托人配偶、子女或父母的除外(需提交有关证据加以证明);
5、委托人就与有关金融机构之间仍然存在抵押贷款关系的房产申办委托卖房公证的,委托书中没有注明在撤销抵押的前提下委托卖房的,不予办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办房屋委托书公证,按照法律、法规或者章程规定需要审批的,应当提交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或者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及其A4复印件一份;
6、监护人申请办理以处分被监护人所有的房屋内容的委托书公证,应当提交享有监护权的证明材料以及被监护人的所有监护人对于因此处分被监护人房产但不损害其利益的保证书。
律赢时代网房产纠纷律师点评:房屋买卖需要订立书面合同,这是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的。但是,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不是必须办理公证,如果办理公证了可以对于双方合同的公信力有一定的帮助作用。当然办理公证时需要提交很多手续,对于规范双方的交易行为,保障顺利履行合同有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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