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房屋买卖时,要签订书面的买卖合同,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时,需要提交买卖合同的,那么房屋买卖委托他人签字有效吗?今天律赢时代网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
进行房屋买卖时,当事人委托他人代为签字的,如果被委托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委托行为是有效的。
《民法典》
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定义】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条 【委托权限】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第九百二十一条 【委托费用的预付和垫付】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并支付利息。
第九百二十二条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律赢时代网房产纠纷律师点评:委托他人签订书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前提是必须有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明确委托事项、委托期限等。有的地方还要求委托书需要经过公证机关公证。在国外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还需要所在国公证机关公证,中国驻该国使馆或领馆进行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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