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社会中大家都知道在买房子的时候一般是要和开发商签订买卖合同的,一般来说签订合同的时候还需要缴纳一定数额的定金,很多人想要退回,那么购房定金怎么退回来吗?下面大家就随律赢时代网一起来看一下。
一、购房定金怎么退回来吗
民法典规定,在一定的情形下,房屋买卖定金可以退还,例如在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况下,销售方要退还定金和购房款。
二、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六条 【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律赢时代网房产纠纷律师点评:签订购房合同后,房屋买受人和售卖人可以约定定金条款,该定金条款的目的是保障合同双方都能遵守合同约定,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因此,定金具有一定保证及担保作用。当一方不履行合同,收受定金方需要双倍返还定金,支付定金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只有在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条件下,定金才可以予以返还。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我们在其他文章中已经单独介绍了,这里不再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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