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房屋进行征收时,如果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转移补偿方式的,被征收人可以获得拆迁安置房,取得拆迁安置房时,要注意办理房屋产权登记,那么民法典中回迁房买卖协议有没有效力?今天律赢时代网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民法典规定,签订迁房买卖协议的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是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二)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律赢时代网房产纠纷律师点评:在涉及土地征收时,涉及对公民房屋进行拆迁。房屋拆迁可以采取货币补偿或房屋另行安置的方式。如果选择房屋安置,那么今后就会涉及到建成的安置房屋由谁取得房屋所有权的问题,也牵涉房屋安置协议效力的问题。一般情况下,房屋拆迁时的被安置人是谁,今后就由谁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当然被拆迁人和被安置人也可以协商选择由谁签订房屋买卖协议。该协议一旦签订,今后安置房屋显示的产权人即为房屋买受人。当然也有例外情况,这里不再展开说明。
该作品系律赢时代网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