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房屋买卖时,双方要签订书面的房屋买卖合同。而有些房屋的产权是共有的,常见的共有产权是夫妻共有的房屋,共有产权房屋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处理,那么房屋买卖无配偶签名有效吗?今天律赢时代网就来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夫妻一方出现夫妻共有房屋时,只有一方签字的,房屋买卖合同一般不具有法律效力。但经另一方追认或者另一方委托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五条 【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三百零一条 【共有物的处分、重大修缮和性质、用途变更】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百九十七条 【无权处分效力】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房产纠纷律师点评:进行二手房买卖时,如果房屋转让主体存在婚姻关系的,必须由夫妻双方签字才能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无论该房屋是婚前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双方约定属于一方所有的财产,但对外来说,交易相对方对于房屋所有权无法进行辨别,因此,二手房转让时必须由夫妻双方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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