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承租房屋后,在房屋租赁期间,对房子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如果出租人在出租期间出售房屋的,承租人享有优先的购买权,那么租房期间房东把房子卖了可以要求赔偿吗?今天律赢时代网就来为大家讲解一下。
承租期间,出租人出售房屋的,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承担侵犯了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承租人可以请求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六条 【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七百二十七条 【委托拍卖情况下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拍卖五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七百二十八条 【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受到侵害的法律后果】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
房产纠纷律师点评:房屋在出租期间,房屋产权人原则上是可以出卖房屋的。但是法律上有原则是买卖不破租赁权,意思是即使出卖房屋,新房主仍然要承担出租房屋的义务。同时,房屋产权人出卖房屋时,需要告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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